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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母婴的杀手――妊高征

作者:xls_jk200
发表于: 06/04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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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康网)

    若孕妇平时血压一直正常,而在妊娠24周后发生高血压,同时有水肿,蛋白尿的,称为妊娠高血压征,以往称为妊娠中毒症或妊娠毒血症,是产科四大死亡原因之一;主要表现为高血压、水肿、蛋白尿三大症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妊娠期间一种常见而严重的并发症,多发生在妊娠晚期。此综合征多发生在初次妊娠、年轻或年龄较大、患有慢性高血压、肾病、糖尿病等疾患的孕妇。主要病变为全身小动脉痉挛变窄,病情严重者可出现抽搐和昏迷,严重地威胁着产妇及胎儿、婴儿的生命安全。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临床上可分为轻度子痫前期、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最明智的是防止它由轻度变为重度。当发展到后两种情况时,若不及时治疗,则孕产妇可能发生心力衰竭、肾功能衰竭、脑出血、肝脏损害等;严重时可发生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血小板耗尽、血不能凝结而导致产妇大量失血死亡;或引起胎盘功能不全、胎盘早期剥离、胎儿窒息以至胎死宫内;或新生儿窒息、死亡。

    子痫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最严重的阶段,是最危险的并发症。子痫的发作除与妊娠高血压和病理性水肿未得到及时控制有关外,与声、光、分娩时的产痛和手术操作等不良刺激也有关。近年来,医学专家还发现子痫的发作与气候关系密切,其发病率与月平均气温是负相关,即气温低,发病率高。寒冷的冬季是子痫发生最多的季节。冬季气候寒冷温度低,特别是北方冷空气侵袭时,气温急剧下降,气压偏高,会对人体的血管张缩、血液流动及血液成分方面造成影响,对孕妇来说更为突出,可使孕妇的红细胞压积、全血比黏度增高,导致子痫的发生。患者出现头痛、头晕、眼花、恶心、上腹不适,继而发生抽搐、昏迷、心力衰竭和肾功能衰竭,如抢救不及时,可导致孕产妇死亡,子痫发生也是引起早产和围产儿死亡的一个原因。

    预防妊高征,防止子痫发作,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575

    1. 大力开展孕期保健和宣传教育,使孕妇学会掌握一般有关妊娠、分娩和产褥的常识,解除她们对妊娠和分娩的害怕心情及多余的思想负担,鼓励孕妇参加适当的活动和工作。

    2. 注意休息,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采取左侧卧位,减少子宫对下腔静脉的压迫,使下肢、腹部的血流充分回到心脏,保证肾脏及胎盘的血流量及胎儿的氧气供应,并减少下肢浮肿。

    3. 饮食方面多吃高蛋白、高维生素食品,补充钙剂和铁剂,适当限制食盐的摄主,以减轻钠水潴留。必要时遵医嘱严格、准确、定时服药。

    4. 加强产前检查,一定要从早孕开始即进行全面检查,如血压、体重、血、尿常规等,并作为以后定期产前检查了解孕妇情况的基础。妊娠12周后最迟到妊娠20周,应按期进行产前检查。每次均应测量血压,看有无水中肯主体重的异常变化。若血压超过17.3/12.千帕(130/90毫米汞柱),或与基础血压相比超过4.0/2.0千帕(30/15毫米汞柱),应给予重视和治疗。休息后水肿尚不能消失者,也应治疗。体重每周增长超过0.5千克,不可大意,要注意是否有隐性水肿。若出现头痛、头晕、眼花、恶心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测血压、查尿蛋白,以便及早确诊并治疗。

    5. 有些孕妇容易发生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如年轻初孕妇、双胎、羊水过多、慢性高血压的患者,合并心脏病、慢性肾炎、糖尿病、贫血等病的孕妇,尤应注意。一旦出现早期迹象,应及时确诊,住院治疗。子痫前期的孕妇,不要精神过度紧张,应安静休养,多卧床休息,有条件者最好住院治疗。

    6. 在寒冷的冬季,孕产妇要注意衣着、居室的保暖、注意休息。冬季气温低,尽量避多去室外活动。避免声、光等不良刺激,以防止冬季子痫的发作。

(来源:全民健康网)齐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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