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康网) 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10日讯 郑州晚报报道:( 记者 张冯焱 )母亲把早产婴儿送进医院治疗,将孩子留在医院外出筹措医疗费。等她再来接孩子时,仅3个月大的女婴已被医院送进郑州市社会福利院,随后夭折。伤心母亲将市妇幼保健院告上法庭索要28万元赔偿。昨日,记者从金水区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这位母亲的起诉。
这位母亲名叫谢蕊,她称自己的女儿于2003年6月26日出生,后因病住进了郑州市妇幼保健院。住院两个月后,她因拖欠住院费太多到广州借钱。当年9月22日,借够钱回来后得知,已被妇幼保健院送到了郑州市社会福利院。她辗转来到福利院询问时,福利院称孩子因脑萎缩、肺部感染已死亡。
489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谢蕊之女在就诊期间,原告离开医院之后无证据证明其再去医院探望过女儿,之后只主动与被告联系过两次,再未与被告电话联系过,被告在无法与原告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依法定程序将婴儿送至市福利院,其送养行为没有过错;且女婴的死亡是由于其疾病引起的,与被告的送养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没有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齐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