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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曾在哈尔滨市某大医院超声诊断胎儿正常的孕妇,来到哈市红十字中心医院进行产前超声检查,检查结果为胎儿腹裂(内脏外翻),后经引产得到证实。
为了迎接一个健康的小宝宝,几乎每位孕妇都很重视超声检查,三维超声是一种无损伤、无痛苦的检查方法,有些孕妇担心超声检查对胎儿有不良影响而拒绝做彩超,就这个问题我们咨询了市红十字中心医院超声科主任陈明。
妇女在整个妊娠过程中,常规要进行最基本的早、中、晚3次超声检查,并在18-24周进行1次详细系统的胎儿畸形筛查,如有下列指征之一者,无论在哪个孕周,均应进行超声检查:
★双胎妊娠或多胎妊娠。
★既往妊娠有结构畸形的胎儿出生者,如先天性心脏病等。
★父母亲有遗传性病症或家族遗传史者。
★母亲孕期有感染史,如风疹、巨细胞病毒感染等。
★母亲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
★有明显的致畸因素,如服用过可能致畸的药物,接触过放射线,接触过毒物等。
★实验室检查有阳性发现者,如甲胎蛋白(AFP)升高或降低,绒毛膜促性素(HCG)升高,游离雌三醇升高,妊娠相关蛋白阳性等。
★可疑胎儿死亡者;可疑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者。
★有先兆流产现象,且阴道流血时间长,需了解胚胎是否存活,是否有必要继续保胎,还需排除葡萄胎的可能。
为此,哈市红十字中心医院超声科陈明主任提醒准妈妈们,产前诊断与畸形儿筛查是相当必要的,千万不能忽视,以免造成遗憾。
金芝学 孙丽霞
--稿件来自《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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