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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世玲 孙雷
37岁的工人仲维纲是幸运的。
他有一个患有“再生再障性贫血” 的6岁女儿,欠下了巨额医药费。但他领到了6000块钱的医保报效费。女儿的医药费之所以能报销,是因为他们一家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医疗保险,简单说就是让城市里那些享受不到职工医保的人也能参保。这项改革最早在吉林省率先试点。仲维纲就是在2006年5月份拿出1000元,为6岁女儿、88岁爷爷和无工作的妻子参保。
像仲维刚家人这样未纳入职工医保的城镇居民,在吉林省大致有1400万。其中包括非从业城镇居民和学生儿童、灵活就业人员、经审核暂时没有能力参加职工医保的困难企业职工及部分进城务工人员。
在医保领域,他们属于“漏网之鱼”。因为城镇职工和农民都有两张保险大网——城镇职工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民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唯独这部分人没有保险。
842 现在吉林省宣布,2007起开始要织就第三张保险大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计划到2007年末,这三张网合在一起,全省50%的城镇人口都纳入医保,2008年对城镇居民基本全覆盖。
吉林省的这项“医保扩面”的改革,具有蓝本意义。本报获悉,劳动保障部牵头四部委正在制定“城镇居民医保试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预计春节后批复和公布。并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更多的城市进行试点。
“这项试点主要以吉林模式为蓝本。”吉林省有关官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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