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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南京的城镇无业失业人员、60岁以上老人、农民工等进城务工人员、儿童学生等还未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南京今后将建立全民医疗保障政策。”记者昨天获悉,南京将要把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纳入定点医保单位,并提高在社区就诊的医保报销比例,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合理就医格局。
据了解,南京已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困难群众大重病救助等制度。除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市参保人数就达167万人,覆盖了国有、民营、外资、个体等各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城乡困难群众大重病医疗救助制度”对低保户中的患病人员,根据病情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医疗费用补助,去年就救助了4600多个患重病的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除了12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8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之外,还建成了惠民医疗网络。但少部分困难人群没被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如城镇无业失业人员、实行医保前的被征地农民、60岁以上老人、农民工等进城务工人员、儿童学生等,少部分极困难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大重病患者等虽进入了保障体系,仍无力承担救助、减免后的相关医疗费用。
739 记者了解到,市政府将逐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把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医保单位,提高在社区就诊的医保报销比例。南京还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行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合理分流患者。同时,残疾人、80岁以上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等人群都纳入到惠民医疗范围。另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在现有人均110—140元的基础上提高标准,到2010年时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达到人均200元。(孔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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