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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皮炎的诊断以及处理原则

作者:xls_小白1987
发表于: 01/07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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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康网)由于化妆品的广泛使用,发生化妆品皮炎的机会增多。  


  由化妆品引起的接触性皮炎称化妆品皮炎,根据病因分刺激性皮炎和变应性皮炎。前者是由于皮肤粘膜受到强烈刺激引起,一般在接触化妆品后几分钟即可发病,后者是由皮肤过敏,发生变态反应所致,一般在接触化妆品4-25天后发病,属IV型迟发性变态反应。  


  由于所接触物的性质、浓度、接触方式不同,皮损的形态、范围及轻重程度也不同。  


  一般在接触部位可见境界清楚的水肿性红斑,表面可有散在的红色小丘疹,严重者可发生水疱、大疱,疱破可形成糜烂面。  


  面部的接触性皮炎与湿疹相鉴别:前者皮疹单一,后者皮疹多形性,界不清,病程长,斑贴试验阴性。   618


  化验品皮炎的诊断原则:  


  1、发病前必须有明确的化妆品接触史。  


  2、皮损的原发部位是使用该化妆品部位。  


  3、排除非化妆品引起的皮肤病。  


  4、必要时进行可疑化妆品的斑贴试验。  


  处理原则:  


  1、停用可疑致病的化妆品;  


  2、根据临床类型及病情按一般皮肤病的治疗原则对症处理。  


  3、避免再次接触明确的致病物质。 齐康网

      

1986
3
07/25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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