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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康网)记者昨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九味羌活颗粒等278种中成药内科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3月15日起,我区开始执行《通知》附表中所列的药品价格。
据了解,此次价格调整,是国家发改委近年来出台的规模最大的一次中成药价格调整方案,主要是临床使用较多,份额较大的中成药内科用药,一共涉及1000多个具体剂型规格品。除廉价药品价格维持不动外,其他约70%的剂型规格品价格进行了下调,平均降价幅度15%,最大降价幅度达到81%。
据悉,自治区物价局已将调价通知下发到各级物价部门。同时要求,我区市场上销售的《通知》附表一中的非GMP药品,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须在今年3月20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自治区物价局,该局将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的GMP药品与非GMP药品差价,核定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我区市场上销售的《通知》附表一中未列的剂型及规格品、附表二中未列的规格品,由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在3月20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区物价局,该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公布在我区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 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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