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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康网)贵州分网3月25日消息 3月21日,记者从贵阳市卫生局获悉,该市自2006年在全市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到今年,全市的参合率达92.63%,比去年高出20多个百分点。而既保大病,兼管小病,同时借医疗合作开展之机推进农村改革,是贵阳市取得高参合率的重要原因。
2002年开始试点工作并取得一定经验后,2006年贵阳市在全市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将这项工作列入2006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当年全市参合农民129.4万人,参合率达到72.6%。至2007年,全市参合农民为157.23万人,参合率达92.63%。该市运行的第一周期(2006年)共238.4万人次就诊,共补偿2905万元,大病补偿769人,补偿317.8万元。
贵阳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有如下特点:一是既保大病、兼管小病。参合农民每人每年只交10元,看病报销不设起付线,每年门诊报销封顶200元,住院报销封顶2500元。对因报销后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参合农民进行二次补偿,封顶报销20000元。经过二次补偿农民最高可补偿22750元。同时,贵阳市还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为贫困农民交纳参合费。贫困农民生病就诊自付医药费超过500元以上的给予第三次补偿,最高封顶10000元。通过三次补偿后,农民最高可报销32750元,农民自付比例降到30%左右。二是方便农民、自主选择、就近就诊。参合农民在区(市、县)内的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要转诊,其发生医药费按比例当场减免。三是管办分离,农民参与管理。建立独立于供方(医疗机构),代表需方(农民)利益的合医办,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按月公示村民就医和报销情况,听取村民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评议,其结果将影响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年审。1093
同时,贵阳市卫生局还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深化农村卫生改革。一是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农村卫生行业管理,实行乡村卫生组织管理一体化,清理整顿村卫生室。二是对全市农村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耗材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对全市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实行“四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加成率,统一药价,统一乡卫生院配送。使农民获得了质量保证、药价低的优质药品,提高了农民对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行医行为。县、乡合医办通过严格审核处方,严控不合格处方。规范了村医的行医行为,使村医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降低了抗生素和激素的滥用,降低了静脉注射。四是门诊处方实行平均费用限价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了门诊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规范用药,一定程度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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