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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主任高层论坛”的征文及会议通知

作者:xls_zz4319
发表于: 10/11 21:22
点击: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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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康网)
关于召开“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主任高层论坛”的征文及会议通知
 
     依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6〕27号)精神,由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直接领导、各省卫生厅的积极支持与配合、中国医师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的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审专家库的建立、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的申报、基地申报材料书面审核及培训基地实地评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过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湖南、黑龙江、辽宁、山东、湖北、四川等省市共50家医院762个基地实地评审,确定了第一批试点培训基地,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专科医师培养标准、培训基地标准(以下简称“两标准”)和基地认定评估指标。借卫生部委托承办“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工作会议” (以下简称“毕教委”工作会议)之际,决定同期举办“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主任高层论坛”。
 
    鉴此,中国医师协会本次论坛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卫生部《2007年卫生工作要点》精神,加强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专科医师培养制度,强化毕业后医学教育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建设。会议将根据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落实全国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和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实施计划。对经实地评审合格的培训基地主任承担基地管理和专科医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性培训与交流,明确基地主任培训工作方向、任务,学习国内外专科医师培养工作思路和方法,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的建立和实践做出努力。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07年3月29日
 
二.会议时间:2007年3月30日--3月31日
             撤离:2007年4月1日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华润饭店   电话:010-51385555
 
四.参会代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包括筹备)负责人、各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医院负责人和培训基地主任。其中要求已经通过基地评审合格的基地主任尽可能参加本次论坛。同时也欢迎各医学院校、各医疗机构关注专科医师制度建设工作的人员积极参加会议研讨。
 
五.会议内容
 
(一)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工作会议
 
1.听取卫生部部长关于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和专科医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重要讲话;
2.听取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第一届工作会议精神和发展规划;
3.颁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证书。
 
(二)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主任高层论坛
 
主题报告内容
1.美国、台湾、香港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规范化培训经验报告;
2.满足公众医疗服务需要的我国专科医师培训标准和规范化培训;
3.各基地在专科医师培训中如何有效执行“两标准”,培养合格的专科医师;
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专科医师培养组织管理实践经验;
5.华西医院麻醉科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实践。
齐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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