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目的 评价经鼻(面)罩机械通气治疗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疗效。方法 16例ARDS患者分为感染组(7例)和非感染组(9例),前者呼吸频率(RR)(46±5)次/分,动脉血pH、二氧化碳分压(PaCO2)、氧合指数(OI)分别为7.49±0.05、(32±4) mm Hg、(144±23) mm Hg;后者为(41±6)次/分、7.49±0.13、(32±5) mm Hg、(156±51) mm Hg,经鼻(面)罩选择压力支持通气(PSV)+呼气末正压(PEEP)。 结果 通气2~8 h,与通气前比较感染组RR为(45±7)次/分,P>0.05,OI升至(195±30) mm Hg,P<0.05;非感染组相应为(35±4)次/分和(228±90) mm Hg(P<0.05)。10例治愈,治愈率分别有29%(2/7)和89%(8/9)。结论 经鼻罩机械通气可作为治疗非感染性因素诱发的ARDS的首选通气方式,而在感染患者应及早建立人工气道。
1996年8月~1998年6月收住本院监护室和外科病房的患者16例,男11例,女5例,皆符合美国胸科学会和欧洲危重病学会推荐的ARDS诊断标准[3]。年龄19~85(59±19)岁,7例诱发因素为感染,属感染组,包括肺炎6例、败血症1例;9例因创伤或外科手术发病,为非感染组,包括多发性骨折、肠梗阻手术、脾破裂手术、肝切除术各5、2、1、1例。1例合并休克,1例合并肾功能损害。感染组呼吸频率(RR)为(46±5)次/分,动脉血pH、二氧化碳分压(PaCO2)、氧合指数(OI)分别为7.49±0.05、(32±4) mm Hg(1 mm Hg=0.133 kPa)、(144±23) mm Hg;非感染组相应为(41±6)次/分、7.49±0.13、(32±5) mm Hg、(156±51) mm Hg。
二、通气方法
用Evita 2型、Newport E 200和BiPAP呼吸机经鼻罩机械通气,若漏气量大或鼻梁部损伤时改用或交替应用面罩,用压力支持通气(PSV)+呼气末正压(PEEP)方式,最终使PEEP尽量达8~12 mm Hg,气道峰压不超过30 mm Hg。通气过程中发生气压伤、胃胀气、面部压迫性损伤、休克或效果不佳时改用气管插管。
因ARDS患者RR极快,通气量巨大,故呼吸机的容量应足够大,且应有良好的同步性。本组所用Newport e 200和Evita 2型呼吸机皆为大型多功能呼吸机,自主呼吸触发后,反应时间仅数十毫秒,故有较大的通气容量和良好的同步性,可满足绝大多数患者的通气需要。非感染组部分患者病情轻,RR较慢,通气量较小,故用BiPAP呼吸机也能较好地满足通气需求。
二、通气模式的选择和参数的调节
间歇正压通气(IPPV)加PEEP仍是最常用的通气方式。PEEP位于压力-容积曲线低位拐点(LIP)时,不仅显著改善换气,还可减轻肺泡的切变性损伤,改善肺循环,常作为“最佳PEEP”[4],经验数值为8~12 mm Hg。但与人工气道不同,经鼻(面)罩通气时,PEEP引发峰值压力升高可导致鼻(面)罩漏气和胃胀气,因此PEEP大小应结合间歇性正压换气IPPV综合考虑,以气道峰压不超过30 mm Hg为原则。本组病例所用PEEP平均为10 mm Hg,而峰压皆小于30 mm Hg,故通气压力是有效和安全的。
OI作为划分急性肺损伤(ALI)和ARDS的指标,常用来衡量病情的轻重。但事实上影响OI的因素众多,如本组部分病例吸空气或低浓度氧时,OI大于200 mm Hg,而吸100%氧时,皆符合ARDS的诊断标准,因此OI反映病情程度有较大的随意性。另外两组病例OI的标准差皆较大,说明“轻重”程度差异较大,但非感染组病例鼻罩通气几乎皆有效,而感染组则大多数无效,因此用OI作为影响疗效的重要因素是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