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捞尸”行为引发了褒贬不一的社会争议:村民和死者家属认为他们是“发死人财”;社会学家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在传播着人对死者的尊重”;律师则认为并不违法但有违道德。
在我看来,我们对捞尸人实在无权苛责。可以想象,整天和腐烂的尸体打交道,不是一般人干得了的,他们收取一定费用也是“辛苦钱”。而且尸体被认领的不足3%,所谓“一年挣10万”应该只是村民表达反感的大话而已。一个事实是,如果没有他们,尸体只能被当作垃圾在垃圾场被集体焚烧,亡魂得不到安息,亲属永远无法见到死去的亲人。
因此,真正有意义的,不是评价“职业捞尸”行为本身,而是从民间“职业捞尸”行为中获得反思: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无名尸体?尸体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悲剧?为什么职能部门对此置之不顾,却让“捞尸人”发现了商机?政府对无名尸体负有怎样的责任?
585 有意思的是,当地公安部门一直对“职业捞尸”不闻不问,记者去采访了,却又好像头一回听说似的“对两位‘捞尸人’进行了警告批评,不许他们再私自打捞处理尸体”。其实,真正该被“警告批评”的恰恰是他们自己,正是他们对生命的冷漠,让一个人只能以“垃圾”的身份结束人生之旅,因为“打捞处理尸体”本该是他们的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