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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康网) “试药人”在卫生法学界的专有名词叫“受试者”――即人体实验中的实验对象。
谁都不会忘掉给白鼠做药物实验的场景,它们那无辜的表情总是让人汗颜。
我的实验感受
今天上午体检我们班4个人不合格,而且居然全是男的――真搞不懂,看他们一个个生龙活虎的,怎么可能不合格呢? 体检之后我很荣幸地知道自己是健康的!呵呵,想一想应该比其他人要值钱吧,那应该让医院多发一些money。其实试药挺方便的,危害也比去药店自己买药小得多。 这次试的是促进胃动力的药,主诉的感受也主要是头疼、耳鸣、肠鸣、口干等,对身体没有太大的危害,仔细想想也挺难受,总觉得自己像只小白鼠,每次医院给的几百块钱,也不知怎么的就花完了。其实我不是靠试药赚点钱来养活自己的人。
这不同于卖血,试药需要一定的觉悟,而且体检也比献血严格。医生知道我们是学生,对我们都很客气。我们班做药理实验的也就三四个人。
在医院的第二天,我依然是服那么多的药,晚上吃得比较少,不知是药力太大了,还是别的原因,夜里给饿醒了,想想药效还是很强的,没有什么别的感受,至于医生问我有没有流汗,那我就不知了…… 没有什么奇怪的,我学的是临床药理,对这一行也就很了解,药物经肾出,对身体没有太大的伤害。试用抗劳、防伤寒、抗癌等病症的药,薪金可能会高一些,但对身体的伤害也就大了,我虽年轻,也不用去试验了,身体扛不住呀……
实验以人为本
谁都不会忘记给白鼠做药物实验的场景,它们那无辜的表情总是让人汗颜。前不久,在两家报纸上看到用人做药物实验的文章:说的是京沪两地数家医院进行的一次临床药理实验由于“外行人”的干预而中途停止了。这个实验是罗氏公司研制的治疗心律衰竭的新药“达利全”的临床药理实验。参与实验的病人与医院签订了“知情同意书”后,分为服用传统药物的“对照组”和服用“达利全”的“治疗组”。实验方式是双盲的。当实验进行到1/3的时候,医生们发现,服用新药的“治疗组”病人的死亡率比服用老药的“对照组”病人的死亡率降低了35%,这意味着实验再继续,服用老药的“对照组”病人有可能失去很好的治疗机会。这时,有非医学研究者参加的“伦理道德委员会”决定,中止实验,“对照组”的病人改服已被证实有效的“达利全”。
另一则消息阅自网上,题目是《违背病人意愿,世界制药业惊爆药物实验丑闻》。说的是爱沙尼亚一个小伙子看到报纸刊出的招聘维生素实验员的消息,被免费前往瑞士两周、住舒适旅馆及数百美元报酬等诱人条件吸引而应召。结果并没有住进想象中的三星级宾馆而是被人带到一个摆满床位的无菌诊所,接受药物实验。他对所用药物的作用一概不知,由于人生地不熟,语言也不通,他不得不在一份用德语写的同意书上签字。而后在两星期内吞下了大量不知名的药物。这个诊所后被关闭,据说它已为世界著名的制药公司进行了160多起药物实验。
2108 这两则消息,说的都是人体的药物实验,但实验者的态度截然相反。新药在上市前必须有临床药理实验,但实验必须明白无误地告诉当事人可能出现的危害并征得同意,也允许病人中途退出。 有研究者认为,这一原则并没有被广泛遵守,于是那些不讲道德的实验者就去诱骗发展中国家文化素质较低的人去充当他们的实验品。一个南非的医学委员会调查过参加药物实验的病人,发现参加某次艾滋病实验的88%的女性病人说,她们是被迫参加的,她们如果不参加实验的话,就可能丧失在医院接受护理的资格。
值得庆幸的是,我国的临床药理实验,有了由非医学研究者、律师和女性参与的“伦理道德委员会”的介入,这就使药物的临床实验有了规范的伦理道德上的监督。*新药受试者* 这里正在进行一种新药的Ⅰ期临床试验,思健和其他人一样是作为受试者来参加的。据专家讲,药品的Ⅰ期临床试验是一种特别的试验,它的试验对象不是病人而是像思健一样的健康人。
外国药品进入中国市场前,同样也要做Ⅰ期临床试验。这样就需要很多有奉献精神的人来“吃螃蟹”。 思健这次参加的试验需要三天时间,医生为他安排好了饮食和作息时间,除了吃过药以后定时检测,其他时间他可以自由地学习或休息。三天以后他就可以出院了,还会得到药品厂家的补偿。
医生说:“招受试者的启事就贴在我们院的告示栏里头,就像做广告一样,马上就可以报名。我们基本上选择的都是我们院内的职工、医大的学生。有个别的时候,比如说药品很多的时候,受试者不够用了,我们可以到各大医院去招。就目前来说,还没有面向社会招人,但是在国外,他们是面向社会招人的,任何人只要遵守要求,都是可以进行的。” 人体实验是基础理论研究和动物实验之后和临床应用之前的必经阶段,是药品或其他医学科研手段在大规模应用到患者身上之前必须先小规模地在受试者身上做实验,以决定是否能进入三期临床,直到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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