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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医疗机构:上海要求医疗机构执行七不准

作者:xls_jk200
发表于: 08/27 22:11
点击: 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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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康网) 本报讯(记者宋国梵)今年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凡是发现有违反“七不准”的行为,将依法受到警告、停业整顿、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严厉处罚。这是上海市卫生局近日向全市医疗机构提出的明确要求。

据了解,针对医疗机构的“七不准”内容为:不准违规使用未经批准的机构名称、诊疗科目、擅自使用“××中心”等虚假、不规范的名称;不准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并不得安排未取得医务人员资格(职称)的人员从事医疗执业活动,不得安排医务人员跨专业执业;不准从事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而开展的中止妊娠术、节育手术或者助产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不准从事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引进的医学新技术、新项目,以此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人工授精等专项技术服务;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大检查,收取的费用必须严格执行市卫生、市物价等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出具相应收据;不准在职医务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从事医疗执业活动;不准刊登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用不正当手段炒作,招徕病人。?(来源:新浪健康频道)齐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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