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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前,江苏小伙子任东雷看到西安华龙医院在杂志上刊登的治骨病广告,千里迢迢赶到西安治疗缠身八年的类风湿关节炎。为治病,任东雷花了八千多元巨额医药费,可病却无一点起色。在两年来多次投诉无门的情况下,任东雷近日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
  患者投诉:八千元自制高价药无任何标识
  2004年3月8日,家住江苏启东的22岁小伙子任东雷在杂志上看到,西安华龙医院刊登的治疗骨病的广告,就立即拨打长途电话向医院咨询他的病情。电话中温玉珍告诉他,病肯定能治好,但必须来西安检查,并告诉他一万元医药费足够了。任东雷治病心切,两日后就和母亲一起赶到西安求医。
  温医生给任东雷开了半年的药,包括“强筋壮骨丹”袋装丸药和“碎骨再生丹”瓶装胶囊两种。“一个月的药费1200元,半年就要26000元。所以当时我只要了2个月的药,任东雷这样告诉记者。
  “医院开的两样药,是用印着‘骨康贴’的盒子包装的,可当回家拿出药后,才发现药身没有厂名厂址和剂量等任何标识”。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任东雷按要求服了两个月的药,“可不但病没有一点起色,身体关节反而更加僵硬、肿痛”,任东雷说,他很快向当地卫生部门进行了咨询,被告知这是医院自制的药,没有任何批准文号。随即,任东雷开始向多个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但至今仍然没有解决。 1070
  记者调查:院方承认自制药剂属违规
  11日上午,在新城区卫生局的配合下,记者来到华龙医院进行调查。在医院走廊内,记者正好看到一位从富平赶来的患有骨质增生的病人,正在领取药品,“这些外用药才是半个月的,就要1200元,还有内服的呢”。记者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些药,发现四五瓶酒醋上仅仅在瓶盖周围标明“清徐特产醋”,瓶身再无任何标识,而另一些纸袋包装的中草药上,也根本看不出是什么药,哪里生产的。
  记者了解到,根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按照国务院药监部门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并经所在地药检部门批准并发给制剂批准文号后,方可配置。而华龙医院自行配制的“强筋壮骨丹”和“碎骨再生丹”等药品有无合法手续?华龙医院院长王征涛是这样回答的:“任东雷的处方上开出的药,确实是院方自己加工制成的,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这一点确实违反规定”。
  新城区卫生局表示,针对华龙医院违规配制药品的做法,他们将进一步调查处理。本报也将继续予以关注。记者宋洁
(来源:39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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