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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80 年代以来,对糖尿病病因及并发症方面的研究取得了新成果和新信息,逐步加深了对糖尿病的认识,在此基础上美国糖尿病协会(ADA) 和世界卫生组织(WHO) 分别于1997 、1999 年提出了对WHO1980~1985 年的糖尿病诊断标准和分型的修改。WHO1999 年专家咨询报告和国际糖尿病联盟西亚太区委员会正式认可了这些修改方案,中华糖尿病学会也于1999 年正式采用了这一新的诊断标准和分型。
1 、糖尿病的最新诊断标准
< 1 > 有典型的糖尿病症状(多尿、多饮、多食和不能解释的体重下降) 者,任何时候血糖≥11. 1 mmol/ L (200mg/ dl) 诊断为糖尿病。
< 2 > 若无典型症状, 仅空腹血糖≥7.0mmol/ L (126mg/ dl) 或随机血糖≥11. 1 mmol/L (200mg/ dl) ,应再重复检查一次,仍达以上值者或加做糖耐量试验的2 小时血糖≥11. 1mmol/ L 者,可以确诊为糖尿病。
< 3 > 空腹血糖< 6. 0 mmol/ L (110mg/ dl)为正常。816
< 4 > 餐后2 小时血糖< 7. 8 mmol/ L(40mg/ dl) 为糖耐量正常。
< 5 > 餐后2 小时血糖≥7. 8 mmol/ L(140mg/ dl) ,但< 11. 1mmol/ dl (200mg/ dl 为糖耐量减低。
< 6 > 空腹血糖≥6. 1 mmol (110 mg/ dl) ,但是< 7. 0 mmol/ L (126mg/ dl) 为空腹血糖损害( IFG) 。
2 、糖尿病分型方面的改变
分型也做了新的规定。新分型反映了近年来对糖尿病病因方面研究的进展,是基于病因进行分型的。新分型在名词上取消了原来的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IDDM) 、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NID - DM) 。使用1 型糖尿病和2 型糖尿病表示。
妊娠糖尿病名词继续保留,但只限于妊娠期内发现的糖尿病和IGT (糖耐量减低) ,且于分娩6 个月后必须重复OGTT ,再确诊有无糖尿病。
(来源:777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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