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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9 8年卫生部委托首都儿科研究所与 11个省的妇幼保健院合作 ,进行我国育龄妇女贫血情况调查 ,共调查了 11个省 44个市县 15~ 49岁育龄妇女 19 185人 ,其中未孕未哺乳妇女 12535人 ,哺乳妇女 1474人 ,孕妇 5176人。调查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 ,用统一配置的血红蛋白分析仪及试剂进行检测。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 ,孕妇血红蛋白 <11克 /分升为贫血 ,未孕妇女血红蛋白 <12克 /分升为贫血。本次调查显示 ,我国育龄妇女贫血的患病率为 :未孕未哺乳妇女为 35. 6%(城市 26.6%,农村 37. 7%),哺乳妇女为 47. 6%(城市 43. 9 %,农村 48. 4%),孕妇为 42. 1%(城市 35. 5%,农村 43. 6%)。全国育龄妇女血红蛋白平均值为 :未孕未哺乳妇女每分升血为 12. 5克 (城市 12. 7克 ,农村 12. 2克 ),哺乳妇女 12. 1克 (城市 12. 5克 ,农村 11. 5克 ),孕妇 11. 4克 (城市 11. 6克 ,农村 1 1 . 1克 )。以上资料表明 ,我国约 1/3的未孕未哺乳妇女贫血 ,而哺乳及孕期妇女近一半贫血。血红蛋白均值表明 ,农村育龄妇女基本处于贫血状况中。792
国际资料表明 ,工业化国家孕妇平均贫血患病率为 13%,美国为 17%,发展中国家孕妇贫血患病率为 40%~ 80%。我国孕妇贫血患病率为 42. 1%,相当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 ,为工业化国家孕妇贫血率的 3倍多。我国贫困县未孕未哺乳妇女、哺乳妇女及孕妇的贫血率均在 60%以上 ,尤其是哺乳妇女的贫血率高达 75. 9 %,说明贫困地区妇女贫血情况十分严重 ,需要认真解决。
育龄妇女贫血分为轻度、中度及重度。全国轻、中、重度贫血的构成情况为 :未孕未哺乳妇女分别为 56. 1%、41. 8%、2. 1%,哺乳妇女分别为 38. 3%、56. 4%、5. 3%,孕妇分别为 56. 4%、41.7 %、1 . 9 %。未孕、未哺乳妇女及孕妇有中、重度贫血的占 1/3强 ,而哺乳妇女约占 2/3。中、重度贫血是必须予以治疗的。
(来源:777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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