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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康网)
(2002-03-22 09:13:40)
据中国消协统计:医疗问题在1998年首次成为投诉十大热点之一,2001年医疗问题成为六大热点之一。当前,医疗纠纷越来越成为社会和百姓关注的热点;越来越成为困扰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和发展的焦点;越来越成为政府部门极力想解决的难点。这三“点”表明,医疗纠纷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的争执。当争执不下时,需请相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来裁定,即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中,因违反医疗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章,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北京西城区卫生局15年来为211起医疗事故鉴定所做的结论是:定名为各级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差错仅有10起,占全部鉴定的4.7%。北京医师协会对71家二级以上大中医院医疗纠纷调查结果显示,真正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仅占1%。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医疗事故鉴定中有95%以上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纠纷中98%以上可能是误解。
当前医疗纠纷闹得如此沸沸扬扬,原因何在呢?
在停止公费医疗和大病统筹转轨为医疗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医疗费用的增长和医疗报销比例的变化与群众经济承受力之间发生矛盾。患者及其家属迁怒于医务人员。
患者对医院、医生期望值过高。如治不好或疗效不显著,就认为医生没尽心,但医学是探索性很强的科学,没有包治百病的医院。
个别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与此同时,医疗价格的不合理、更主要的问题是药品虚高定价,其责任不在医院,但却被推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身上。
有些人钻法律空子。认为对医院“不告白不告,告了有回报”。对医务人员动武是“打了也白打,打完可装傻”,因没有明确法律条文,公安部门只能按一般民事纠纷来处理。
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下去,不尽快扭转,必然会造成如下后果:
1、目前我国广大医务人员缺乏医疗行为保险。为了规避医疗风险,遇到疑难病例绕着走。没有热情和投入,医学科学就不能发展,甚至会倒退。这不能不引起中国医学界的深思。另外,对于急症、重症、高危患者,即使有99%的把握,也不敢做1%的努力。客观上形成“见死不救”的局面,“吃亏、倒霉”的最终还是病人。
2、由于目前医疗纠纷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医师行业会逐渐变成高风险、无秩序、人身安全将得不到保障的职业,导致医师队伍严重流失。据北京医师协会统计,仅71家医院,三年出走的医生达2000多名。其中1/3出国、1/3下海经商(推销药品,干2年就可买车买房);1/3从事别的专业。长此下去会造成医学事业后继乏人。现有的医师队伍也不稳定。
3、医务人员为了规避风险,可能会让一些患者,尽量多做一些辅助检查,甚至不必要的、费用高昂的检查,如ct或核磁。客观上造成了浪费,助长了医疗费用的上涨。
面对如此严峻形势,为了医务人员,更是为了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也是为了我国社会稳定。作为民主党派,我们认为:高风险的医疗工作需要社会理解,日趋上升的医疗纠纷需要尽快立法,因此我们迫切要求:
1、全国人大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就“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鉴定”尽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条文,并且要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法律条文的宗旨是:既要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要把两者对立起来。
2、应有一个共识:病人不是商品。医疗行为不是纯商业行为,医疗服务也不是一般概念上的商业服务。因此用消协的方法来处理医疗纠纷,难免走入误区。
3、呼吁各媒体尽量多宣传医疗的高风险性,深入宣传医学科普知识。
4、政府和各级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现行医疗保障体系,使之更趋合理,更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相应机构。
5、可否发行“医疗彩票”,多渠道筹集医保基金,为一些贫困人群提供免费医疗服务,进一步体现党的温暖和关怀。
6、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行医。
西城区政协委员、北大第一医院教授张仁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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